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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13 操作得当可退税时间:2024-06-24 7.13 操作得当可退税 案例背景 2020年,某上市公司披露,股权转让交易终止,交易对方因股权转让交易已经缴纳的三千多万元税款成功实现退税。 2017年,该上市公司与其余三家公司的自然人股东签订股权转让协议,由于后续受到国家货币政策的影响,公司无法依约按时支付后续款项,从而终止了协议。根据协议约定,上述交易产生的税费由上市公司承担,包括税款、可能产生的罚款和滞纳金等。随后,上市公司起诉要求确认相关交易合法有效并要求相关自然人返还转让款,法院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的基础上出具了民事调解书税务机关将本次交易认定为未完成交易,为了实现退税,上市公司派人与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多次沟通,并前往国家税务总局就上述问题进行咨询,最终税务机关同意了其退税申请。 案例分析 本案例之所以能够顺利实现退税,主要在于税务机关认可交易失败后对于已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处理。 本案例是一个比较典型的对赌交易案例,当事人提出的退税要求符合对赌交易税法处理的基本原则。投资方不能按照之前的合同约定支付转让价款导致合同无法履行而被解除,从而使得交易不成立,对赌失败,这也就形成了退税的基础。 本案例中,交易方对对赌交易条款的设计以及最终处理退税的方式有较强的专业性:一方面,采用了正向对赌即分期付款的形式,如果采用反向对赌的方式,则有被税务机关认定为二次交易的风险;另一方面,交易方采用了民事诉讼的方式来解除交易合同,更容易取得税务机关的认可,这也为退税结果的实现做了铺垫。 虽然本案例的退税历时半年之久,过程也相对曲折,但在相关人员的不懈努力下,税务机关最终认可了交易方的对赌模式,认可了股权交易不成立的事实,从而认可了退税的结果。 案例总结 税务筹划不仅体现在交易成功的节税上,而且体现在交易不成的退税上当前实务中,在交易失败的情况下可以实现退税的案例很少。本案例是一个成功的案例,本书最后一个案例将讲述一个退税失败的案例,读者可以进行比较阅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