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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宁股权转让有什么风险?股权变更有哪些注意事项?时间:2024-02-02 股权是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享有的人身和财产权益的一种综合性权利。即股权是股东基于其股东资格而享有的,从公司获得经济利益、参与公司经营管理的权利。随着公司的发展,股权变更、股权转让的情况经常出现。济宁股权转让的风险有哪些?股权变更需要注意什么?众米财税集团小编为大家详细介绍。 一、注册资本实缴0元,股东0元转股也是要缴税 对此有人有疑问了,根据规定,应纳税所得额=收入-财产原值-合理费用,我的转股收入是0元,财产原值也是0元,就不用缴纳个税了。 这种想法是错误的,如果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大于0,则对于0元转股,也是需要缴税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7号文规定,申报的股权转让收入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的,主管税务机关可以核定股权转让收入。 二、股权转让完成,即使未收到转让款,也要缴税 根据《股权转让所得个人所得税管理办法试行》规定,只要股权转让完成,即使没有收到转让款项也要缴纳个税,并非是收到转让款才缴税。 三、个人转股过程中收到的违约金,征收个税 根据国税函〔2006〕866号文规定,股权转让后,转让方个人因受让方人未按规定期限支付价款而取得的违约金收入,应按照“财产转让所得”项目计算缴纳个税。 四、个人以股权投资,也应缴纳个税 根据财税〔2015〕41号文规定,个人以非货币资产投资,属于个人转让和投资同时发生,对个人非货币资产转让所得,按“财产转让所得”项目,依法计算缴纳个税。 五、股东撤资应按“股权转让”缴纳个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41号文相关规定,个人因撤资从被投资企业取得的款项,属于个税应税收入,应按“财产转让所得”计缴个税。当然如果取得款项低于股权对应的净资产份额,视为股权转让收入偏低,税务机关有权核定征收。 以上为大家介绍了济宁股权转让的风险有哪些?股权变更需要注意什么?工商税务、代理记账、资质代办,选择众米财税集团,您事业的得力助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