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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九种情形的将被列入社保严重失信、失范行为惩戒名单时间:2023-11-13 以下九种情形的将被列入社保严重失信、失范行为惩戒名单: 01、用人单位未按相关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且拒不整改的; 02、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且拒不整改的; 03、应缴纳社会保险费却拒不缴纳的; 04、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费款、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 05、以欺诈、伪造证明材料或者其他手段参加、申报社会保险和骗取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或社会保险待遇的; 06、非法获取、出售或变相交易社会保险个人权益数据的; 07、社会保险服务机构违反服务协议或相关规定的; 08、拒绝协助社会保险行政部门、经办机构对事故和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的;拒绝接受或协助税务部门对社会保险实施监督检查,不如实提供与社会保险相关各项资料的; 09、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