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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率表大全:增值税、消费税及附加税时间:2022-08-19 增值税(税率、扣除率、征收率、预征率) 增值税税率表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 粮食等农场品、食用植物油、食用盐 9% 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气、煤气、石油液化气、沼气、二甲醛、天然气、居民用煤炭制品 图书、报纸、杂志、影像制品、电子出版物 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货物 除以上列举的货物 13% 销售劳务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13% 销售无形资产 转让技术、商标、著作权、商誉、自然资源和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 6% 土地使用权 9% 销售不动产 转让建筑物、构筑物等不动产产权 9% 交通运输服务 陆路运输服务 9% 水路运输服务 航空运输服务 管道运输服务 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 邮政服务 邮政普通服务 9% 邮政特殊服务 其他邮政服务 电信服务 基础电信服务 9% 增值电信服务 6% 建筑服务 工程服务 9% 安装服务 修缮服务 装饰服务 其他建筑服务 金融服务 贷款服务 6% 直接收费金融服务 保险服务 金融商品转让 现代服务 研发和技术服务 6% 信息技术服务 文化创意服务 物流辅助服务 鉴证咨询服务 广播影视服务 商务辅助服务 其他现代服务 租赁服务(有形动产) 13% 租赁服务(不动产) 9% 生活服务 文化体育服务 6% 教育医疗服务 旅游娱乐服务 餐饮住宿服务 居民日常服务 其他生活服务 出口货物、服务、无形资产 出口货物(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0% 跨境销售国务院规定范围内服务、无形资产 销售货物、劳务,提供跨境应税行为,符合免税条件 免税 销售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服务或无形资产的,可以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选择免税或按规定缴纳增值税。放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后,36个月不得再申请适用增值税税率 扣除率 购进农产品进项税额 购进农产品 扣除率9% 购进用于生产或委托加工13%税率货物的农产品 扣除率 10% 2、小规模纳税人以及允许适用简易计税方式的一般纳税人 征收率 简易计税 征收率 小规模纳税人 销售货物 3% 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销售应税服务(除另有规定外) 销售无形资产 一般纳税人发生按规定适用或者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的特定应税行为(适用5%征收率除外) 销售不动产 5% 符合条件的经营租赁不动产(土地使用权) 转让营改增前取得的土地使用权 房地产开发企业销售、出租自行开发的房地产老项目 符合条件的不动产融资租赁 选择差额纳税的劳务派遣服务、安全保护服务 一般纳税人提供人力资源外包服务 建筑服务 3% 试点前开工的高速公路车辆通行证 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 5%减按 1.5% 小规模纳税人 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固定资产 3%减按 2% 符合规定情形的一般纳税人 销售旧货 2020年5月1日-2023年12月31日,销售二手车 减按 0.5% 预征率 预征率税目 预征率 一般计税 简易计税 自2020年3月1日至12月31日,对湖北省外的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预征率的预缴增值税项目,减按1%预征率预缴增值税 —— 1% 销售建筑服务 2% 3% 不动产经营租赁(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出租住房按照5%征收率减按1.5%计算) 3% 5% 销售不动产 5% 5% 销售自行开发房地产 3% 3% 类型 生产(进口)环节 批发环节 零售环节 烟 卷烟 甲类卷烟 56%+0.003元/支 11%+0.005元/支 乙类卷烟 36%+0.003元/支 11%+0.005元/支 雪茄烟 36% 烟丝 30% 酒 黄酒 240元/吨 啤酒 甲类啤酒 250元/吨 乙类啤酒 220元/吨 其他酒 如葡萄酒 10% 高档化妆品 15% 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 5% 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 10% 鞭炮焰火 15% 成品油 汽油 1.52元/升 柴油 1.2元/升 航空煤油 1.2元/升 石脑油 1.52元/升 溶剂油 1.52元/升 润滑油 1.52元/升 燃料油 1.2元/升 摩托车 气缸容量为250毫升的 3% 气缸容量为250毫升以上的 10% 小汽车 乘用车(9座以下) 1%-40% 中小型商用客车(10-23座) 5% 超豪华小汽车 按小汽车子税目的规定征收 10% 高尔夫球及球具 10% 高档手表 20% 游艇 10% 木质一次性筷子 5% 实木地板 5% 电池 4% 涂料 4% 计税依据 税率 税目 增值税应纳税额 消费税应纳税额 属于市区 7% 城建税 属于县城、镇 5% 不属于市区、县城、镇 1% 3% 教育费附加 2% 地方教育费附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