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众米财税集团有限公司


济宁代办营业执照

Shandong Zhongmi Finance and Taxation Group Co. LTD.

服务热线:

131-6537-2278

文章
  • 文章
搜索
详细内容

个人到底能不能去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票?

时间:2022-08-04     

1、个人能去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疑  问:

        我是自然人,将商业房出租了,租金10.5万元,客户要求我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请问个人能去税务局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吗?

答  复:可以的。

        由于你是商业房,需要按照征收率5%缴纳增值税。也就是租金10.5万元,需要缴纳0.5万元的增值税。

提醒:

        若是开具的是普通发票,自然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参考一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提供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暂行办法》(财税〔2016〕16号)第十一条规定:

小规模纳税人中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出租不动产,不能自行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可向不动产所在地主管地税机关申请代开增值税发票。

二、同时,第八条对适用税率做了明确规定。

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纳税款:

(一)出租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二)出租非住房:

应纳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参考二

        《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四、《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九条所称的其他个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国家税务总局在《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答复汇编》进一步补充解释到:自然人以预收款形式收取租金和到期一次性收取租金,均属于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形式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可在对应的租赁期内平均分摊,分摊后的月租金收入未超过1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服务项目

二维码

周一至周日(9:00-18:00)

邮箱:zhongmicaishui@163.com

集团网站:www.xinchuang0537.com

地址:山东省济宁市金宇路30号百丰商务中心6层

ICP备案:鲁ICP备2021017246号-1


公众号

业务咨询

手机站

关于我们

联系我们

131-6537-2278

友情链接: 济宁信创企业集团总公司       济宁信创消防手续代办      济宁注册公司代办      济宁营业执照代办       济宁公司注销代办          国家税务总局


seo seo